推算年、月、日的长度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制订时间顺序的法则叫“历法”。“历书”是排列年、月、节气等供人们查考的工具书。历书在我国古时称通书或时宪书,在封建王朝的时代,由于它是皇帝颁发的,所以又称“皇历”。
人们根据地球自转,产生昼夜交替的现象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据月亮绕地球公转,产生朔望,形成“月”的概念,根据地球绕太阳公转产生的四季交替现象而形成了“年”的概念。这三个概念所依据的物质运动是互相独立的。根据精确测定,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约为365.2422平太阳日,这叫一个回归年。而从一次新月到接连发生的下一次新月的时间间隔为29.5306平太阳日,这叫一个朔望月。以回归年为单位,在一年中安排多少个整数月,在一个月中又安排多少个整数天的方法和怎样选取一年的起算点的方法就叫历法。历法问题的复杂性全在于回归年和朔望月这两个周期太零碎,它们同“日”之间的关系,不像公里同米之间的关系那样简单;而且,它们彼此之间也不能通约。所以,历法总是顾此失彼,不能同时协调两个周期。由于这两个原因,历法一般地分为三类;太阴历、太阳历和阴阳历。侧重协调朔望和历月关系的叫太阳历,简称阳历;兼顾朔望月和回归年、历月和历年的叫阴阳历。
无论哪一种历法,都有一个协调历日周期和天文周期的关系间题。在原则上,历月应力求等于朔望月,历年应力求等于回归年。但由于朔望月和回归年都不是整日数,所以,历月须有大月和小月之分,历年须有平年和闰年之别。通过大月和小月,平年和闰年的适当搭配和安排,使其平均历月等于朔望月,或平均历年等于回归年。这就是历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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