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电事故的危害特点 核设施(例如核电站)一旦发生意外情况、造成放射性物质外泄,致使工作人员、公众受到超过或相当于规定限值的射线照射,称为核泄漏事故(简称核事故)。 其危害途径一是射线直射伤害人体,其次是通过污染空气、土壤、水源及食物等对人体有伤害作用。一定剂量的射线进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产生电离作用,致使细胞变形、组织损伤,引起人体器官功能紊乱、新陈代谢障碍等疾病。
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伤害的规律是:距离放射源越远,受照时间越短,隔离的“屏障”越多,受到伤害越小。
核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1)对待核电事故应有的态度是:
不恐慌——要学习核电科普知识,懂得防护措施,不惊慌失措。
不轻信——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各种谣传。
不盲目——要服从有关职能部门的统一指挥,不盲目行动。
(2)一旦发生核电事故时:
听到警报进入室内:听到警报,户外人员应尽快进入室内,不得外出。
按照规定及时服药:若发放放射性碘阻断剂药品预防,应按时服药,不要不吃,也不要多吃。
等待通知关闭门窗:关闭门窗,打开收音机、电视机,注意事故动态。
服从指挥保持镇静:需要撤离时,保持镇静,携带适量必需品,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指定地点。
(3)从核电事故污染区域撤离时:
服从安排:撤离人员应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不擅自行动。
及时洗消:撤离人员及衣物等物品应在指定地方进行洗消。
控制物品:不要食用污染区域内的水源、食品等。
医疗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医疗部门进行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