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我活着。自己,我在做自己?不,我不是自己,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样。
活着,我就是我,但我又不能是我。
在家里,我首先是妻子的丈夫,要让妻子开心,要在她不高兴时顺着她,要当她发泄的对象。她嫁给我,我不能给她幸福的生活,就要尽量让她开心,尽我的能力让她开心。当我的个性太张扬时会让她感觉到自己被忽略,我就要收敛。她不喜欢我只看书只写小说而不帮她做家务,我就要放下自己的事去帮她。当她觉得我顾着自己的小说而让她感觉自己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受到威胁时,我要让她觉得她在我心中很重要,我要陪她看无聊的电视连续剧,让她缠绵在我的身边。当她为家里的经济而发牢骚时,我要陪笑脸,为我的无能而笑不能给自己找太多的借口。其次我是女儿的父亲,要关心女儿的成长。女儿在一天一天长大,她们要受到教育,要有人给她们讲故事,教她们学习。我不能用太多的时间忙自己的事,总要抽点时间来陪陪她们,要帮她们洗澡,哄她们睡觉,送她们上幼儿园接她们回家。要努力工作帮她们挣学费,要尽可能给她们买些玩具和好点的衣服。在家里,我不能有太多自己的意见,不能有太多不合妻子和女儿的意思的想法,因为我是家里的主心骨,是一家之主。一家之主就是要让全家人开心。
在街道办事处,我只是一个随时可以被辞退的没有任何身份的工作人员。部门领导的话再不好听我也要听,他吩咐的事再怎么难办我也要办出来,更不要有任何怨言。其它部门的普通干部也能在我面前指手画脚,因为他们有身份,因为他们是公务员,是事业编制干部,不能随便辞退。我在他们面前就是低人一等。在居委会,我是居委主任,是居委会的领导,有责任当然要我来承担,所以街道有工作安排下来如果完成不好,就是我的责任。而我在平时属于被抽调上街道的人,不能常在居委会上班,当我希望居委会的其它人员能将街道安排的任务完成时,我只能笑脸相迎,乞求他们能帮我完成任务,不要让我被领导批评。
我不敢在妻子面前表现自己,因为我没这资格,因为她嫁给我受了不少委屈。我不能在女儿面前表现自己,我有义务培养她们。我不能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因为他们喜欢的是顺从,只有顺从他们才能立足。我不能在下属面前表现自己,因为我少了他们便当不成他们的领导。我要生存,就必须忘记自己是什么,只有这样我才能在社会立足,才能有收入养家糊口。
我在这样的情形下,还是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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