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博客?
博客(BLOGGER)概念解释 网络出版(Web Publishing)、发表和张贴(Post——这个字当名词用时就是指张贴的文章)文章是个急速成长的网络活动,现在甚至出现了一个用来指称这种网络出版和发表文章的专有名词——Weblog,或Blog。一个Blog就是一个网页,它通常是由简短且经常更新的Post所构成;这些张贴的文章都按照年份和日期排列。Blog的内容和目的有很大的不同,从对其他网站的超级链接和评论,有关公司、个人、构想的新闻到日记、照片、诗歌、散文,甚至科幻小说的发表或张贴都有。许多Blogs是个人心中所想之事情的发表,其它Blogs则是一群人基于某个特定主题或共同利益领域的集体创作。Blog好象对网络传达的实时讯息。撰写这些Weblog或Blog的人就叫做Blogger或Blog writer。在网络上发表Blog的构想使于1998年,但到了2000年才真正开始流行。起初,Bloggers将其每天浏览网站的心得和意见记录下来,并予以公开,来给其它人参考和遵循。但随着Blogging快速扩张,它的目的与最初已相去甚远。目前网络上数以千计的 Bloggers发表和张贴Blog的目的有很大的差异。不过,由于沟通方式比电子邮件、讨论群组更简单和容易,Blog已成为家庭、公司、部门和团队之间越来越盛行的沟通工具,因为它也逐渐被应用在企业内部网络(Intranet)。目前有数个网站可以让网友设立帐号及发表Blogs,最有名的是:www.blogger.com。 ——摘自《网络翻译家》 博客(Blog,同义词有web log,weblog)的定义 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网络链接,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 A blog is often a mixture of what is happening in a person[*]s life and what is happening on the Web, a kind of hybrid diary/guide site, although there are as many unique types of blogs as there are people.People maintained blogs long before the term was coined, but the trend gained momentum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automated published systems, most notably Blogger at blogger.com. Thousands of people use services such as Blogger to simplify and accelerate the publishing process. Blogs are alternatively called web logs or weblogs. However, "blog" seems less likely to cause confusion, as "web log" can also mean a server[*]s log files. ——摘自《市场术语》 关于博客的一些形象比喻 博客是网络时代的个人“读者文摘” 博客是以超级链接为武器的网络日记 博客是信息时代的麦哲伦 ——《博客中国》 博客代表着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工作方式,更代表着新的学习方式。通过博客,让自己学到很多,让别人学到更多。 ——《博客中国》 博客代表着“新闻媒体3.0”:旧媒体(old media)→→新媒体(new media)→→自媒体(we media) ——《圣何塞水星报》专栏作家Dan Gillmor
■博客与“蝴蝶”——对博客现象的管理学分析
博客与“蝴蝶”——对博客现象的管理学分析 吴伯凡 一 “知识工人”是如何工作的 首先提出“知识经济”概念的彼得·德鲁克说,“我们至今还不十分理解,知识是如何作为经济资源起作用的。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经历以形成一种理论并检验它。……至今,还没有知识领域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任何迹象。”他断言,虽然知识已替代资本,成为了主要的经济资源,但人类要写出一本堪与马克思的《资本论》旗鼓相当的《知识论》,至少还需要一百年的时间。原因在于,知识与传统的经济资源太不一样了。比如,知识不同于作为旧经济的“财富之本”的土地(包括矿藏)——总量是有限的,而知识的总量是无限的,而且越来越呈现加速度增长。经济学被定义为如何最有效地使用稀缺资源的学问,那么面对知识这种非稀缺资源,经济学会不会无言以对?作为正在成为当今主要经济资源的知识的“怪异”之处还有很多。其中,还有三点需要留意。第一,知识生产的效益与投资的大小之间,相关度甚低。德鲁克说,没有证据表明,更多的投资能带来更多知识收益。换言之,一种知识的“首次创成本”与其可能创造的价值之间往往显现出极不对称的关系。比如,万维网技术是由一个外行(物理学家伯纳斯—李)在业余时间“顺手”发明并向社会免费提供的;让微软众多拿着高薪的技术高手们寝食难安的Linux技术,是由芬兰的穷学生Linus在课余时间发明的。这些技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估量,它们的“首次创作成本”是极低的。如果说,技术知识与投资还有一定的相关性(比如Linus如果连一台PC都买不起,发明Linux就相当困难),那么在非技术的知识和信息生产领域(比如文学、新闻等通常被划入所谓“内容产业”),知识和信息与投资的相关度微乎其微,除非我们把维持平均或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费用也称为投资。这是一个最有可能发生少年大卫打败巨人哥利亚的故事的领域。以德拉吉与《时代周刊》这样的媒体巨头的对比为例,巨额的费用只能保证新闻媒体巨头的常规运转,但不能保证它们能捕捉到最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不能避免只有“四两”之力的德拉吉在捕捉、传播一个有重大价值的新闻上让有千斤之力的《时代周刊》望尘莫及。第二,与普通的经济资源正如相反,知识蛋糕不会因为分享而导致每个人“切分”到蛋糕变小。一个人享有一种知识不妨碍其他人同时同质同量地享有这种知识。非但如此,一整块知识蛋糕在被分享的过程中很可能在质上更优,在量上更大,每个分享的人可以同时得到这一整块更优更大的蛋糕而不是切分到一小块。尤其值得注意的,分享本身就是这块蛋糕变优变大的前提条件。梅特卡夫定律说得更明白:网络资源的丰富程度与索取资源的人数成正比。任何知识(及有用信息)都有隐形的“倒钩刺”——这是由知识活动的反馈机制决定的,一个有健全头脑的人在接受知识时,从来不是听任传播者把知识推给(push)他(即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被知识激活,他在把知识从传播者那里“拽出”(pull)的同时,他的脑力在不知不觉中被“拽出”,汇入到原初他所介入的知识共同体中。既有的知识不是作为一种固定的实体而首先是作为知识的酵素动态地存在着。熟悉Linux发展史的人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 “自由软件”运动中有一个经典问题: Free software是“自由软件”还是“免费软件”?争论双方各执一词,是因为双方都没有明确意识到:一个自由软件社区是一个具有同心圆结构,由生产性社区和消费性社区两部分组成的“共同体”。其核心部分是生产性(以高度参与和反馈的行为来实现知识增值)社区,其外围是消费性(无反馈或弱反馈的用户)社区。对于处于生产性社区的人来说,free software是一个他们深度介入的自由创造的“活剧”,对于处于消费性社区的人来说,free software主要是一个可以免费使用的产品,但不排除有朝一日他们深入到生产性社区中去,也不排除有朝一日他们从同心圆游离开去。极端的知识生产者受制于一种非经济的投入产出机制,其投资回报率既非(至少主要不是)经济性的,也非(至少主要不是)伦理性的,而是心理性和精神性的——高度的智力和情感投入换取的是高度的自由感,即回应智力挑战,清除知识障碍后的成就感和智力英雄主义的荣耀感。当我们理解了一个通宵达旦玩游戏的人寻求的回报是什么的时候,我们也大致理解了一个极端的知识生产者的“投资回报率”——高度的专注、高强度的智力劳动就是其“投资”,在这种劳动中体验到精神自由度和个人成就感就是其“回报”。而这整个投资回报过程,看上去都与货币和资本无关。总是从人的唯利是图的本性出发,总是以货币和资本为基本语言的经济学无法解释这种创造了巨大经济价值的活动的。以Linux这项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技术研发工程为例,全世界有75万名优秀的程序员毫无报酬地投入到Linux的开发和改进中,这75万名程序员的动机是什么?Linus说,这种动机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闯关”。没有人也不必有人来为你的“闯关”来付酬,因为“闯关成功”是闯关者“致命的诱惑”。但与各式各样的“群英会”、“擂台赛”不一样的是,技术高手闯关成功的结果不是纯游戏性、非功利性的,他们的成果可以直接成为一种巨大的可以用货币来度量的经济资源和财富。套用哲学家的话来说,他们的行为是一种“无功利的合目的性”行为,即非经济的经济行为。由此我们注意到知识资源的第三个特点:免费假象。在知识和信息以超低成本复制和传播的情况下,“拔一毛而大利天下”就成为现实。“一个人使用,不妨碍其他人同时同质同量地使用”,知识的这一特征意味着,知识一旦能被低成本复制和传播,那么它的效益可能会不受限制地增长。伯纳斯—李最初是利用自己业余的计算机知识,为自己编制一个便于查询的通讯录,万维网技术就在这个过程中被无意发明出来了。在信息和技术传播的成本高昂的时代,也不乏能工巧匠发明一些有用的工具和技术,但这些技术和工具只能是一些极小范围内使用和以极慢的速度传播,比如一个木匠只能手把手地将一项绝活传给其徒弟,徒弟以无偿劳动的方式向师傅支付“首次创作成本”。在这个过程中,木匠的这一知识的“首次创作成本”与其创造经济价值之间是基本对称的。而一当知识的传播成本和知识化为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极低的边际成本就会创造巨量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此时,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如果没有对暴利的诉求,那么知识产品的使用者就会以低廉的费用甚至免费来获得使用权。免费的知识产品没有为GDP的增加做出贡献,但“社会总福利”却增加了。在评估互联网这种强有力的知识和信息传播工具和互联网时代的知识和信息的价值的时候,我们容易堕入一个陷阱:单纯从GDP的角度来度量其价值,而无视互联网和互联网上的知识传播对于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巨大贡献。比如说,一封电报(每个字要花费七分钱)对于GDP的贡献远远大于一个email,但其它对“社会总福利”的贡献要远远低于后者。再比如,从GDP的角度来看,像德拉吉的个人网站这样的“个人媒体”的价值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但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看,它们的价值可能要比若干个巨型传媒集团加起来还大。在统计世界总劳动力的时候,世界经合组织(OECD)曾提出一个听起来有些奇怪的概念——UDWs(Unpaid Domestic Workers),即所谓“非受薪家庭工人”,指的是大量从事家务劳动但不挣薪水的妇女。没有他们的劳动,社会的总福利就会大大降低,甚至GDP也会大大下降,但她们的劳动没有被计量,也很难计量。表面上,她们对GDP的增长是没有什么贡献的。当然,如果采取一种很合理也很怪诞的方式,让一家的家庭主妇到另一家做保姆挣钱,再用挣来的钱雇另一家的家庭主妇来做保姆,这样GDP一定会大增。(唯GDP论的合理和荒诞之处,可以从“破窗效应”中看出来:砸坏一块玻璃窗的人对GDP是有贡献的,小心翼翼地擦窗户的家庭主妇对GDP是没有贡献的。)正如著名的管理哲学家、伦敦商学院教授查尔斯·汉迪指出的,传统的生产主要是由组织来创造的,但在正在来临的社会中,组织(企业)创造的财富占社会总财富的份额将主益下降。知识社会的劳动者(“知识工人”)既可以在组织中创造财富,也可以在组织外以“皮包职员”的身份进行生产: 皮包职员的生活逼迫他们用圆圈的方式来思考问题,像一个馅饼状的图表,上面用不同的颜色分成不同的块块,每一块表示希望得到的不同类的和不同数量的收获。有些收获是以金钱表示,有些则是以爱、创造的满足感、影响力、快乐,以及诸如此类。当然,图表是在不断变化的,各块的大小随投入的不同而此消彼长,代表收获价值的颜色也随投入的不同而或明或暗,而且这些变化不是按年计,而是按星期甚至按天计。 也就是说,知识工人既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非受薪家庭工人”(当德拉吉办他的个人网站的时候,Linus在自己的小屋子里不分昼夜地编写程序的时候,他们就是“非受薪的家庭工人”),也可以成为组织的雇员(就像Linus应邀从芬兰来到硅谷加入一家公司),也可以将自己的工作平台变成一家微型组织(“跳蚤型组织”)。传统的职业线性的(与“园圈的方式”相对)、以薪酬为唯一报酬、以组织内的升迁为指向的职业生涯图是不适合于这种“皮包职员”的职业生涯的,因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产品和服务的时期——其实是“自由的”产品和服务——在这种职业生涯图中就呈现为空白。对知识和知识工人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致印象:知识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知识工人是一种大异于传统的“组织人”的人,在面对这种经济的时候,传统的经济学会不暴露出自己的与生俱来的“色盲症”。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知识社会的经济在部分程度上表现为一种“隐性经济”,知识工人的手,是很多时候是特殊意义上的“看不见的手”。 二 黑客与博客 通过以上的考察,我们可以对博客的身份进行一番识别了。首先,博客是“知识工人”的一种类型。要想真正了解什么是博客,恐怕得从另一种“知识工人”——黑客说起。这里所说的黑客,是指像Linux社区成员那样的生产性而非破坏性黑客。众所周知,“开放源代码”是以Linux为代表的自由软件运动的基本主张,其他主张(比如不以自由软件牟取商业利益)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这是因为,只有开放源代码,才能保证一个软件是一个开放的、让人自由创造的平台,即保证自由软件始终是“自由的”。作为自由软件的一种附属特征,“免费”只是手段(为的是保证源代码的开放,只为要想拿这个软件牟利的人,首先要做的是封闭这个软件的源代码),而不是目的。 “开放源代码”的捍卫者的“终极关怀”是不难体认的:知识只有被共享,才能被不断优化和升级,建立和维护一个知识共同体,是一种知识生产的前提条件。这里所说的知识共同体,与组织体的知识团队是不同的。无论是企业还是非盈利性组织中的知识团队,都“编制”有限、成员的可选范围有限、一旦建立就内外有别的、在相当程度上固定不变,并且与利益交织的集体。与之相比,因共同关心的问题非功利地聚集在一起的知识共同体,是不受规模限制的(所有才有了由75万程序员组成的Linux共同体),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没有“招聘时间”限制(可随时加入),虚拟性的、在结构上有高度弹性的知识群体。这种知识共同体,用Linus的话说,保证了优秀的知识工人不是与公司里有限的、很可能并不优秀且有过多私心杂念的人,而是与世界上最优秀且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工作。因此,黑客的力量与其说来自于他本人作为“知识个体户”的智力,不如说来自于一种适合于知识生产和知识创新的新型组织(“知识共同体”)的机制。而这种组织机制——开放性、自组织、自我优化,恰恰是由知识的充分共享——源代码的开放——来保证的。在这个意义上,黑客与其说是指人,不如说是指一种全新的(只因网络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知识的生产方式和交流方式。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博客相当重要。与黑客不一样的是,博客(Blog/Blogger)从一开始首先就是指一种网络交流方式——继Email、BBS、ICQ(IM)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一种媒体形式——自媒体(we media)或者叫“个人媒体”。换言之,仅从字面上讲,博客首先是指一群人,其次才是指某个人,首先是指“我们”,其次才是指“我”——通过多链接的、序曲—导言式的网络日志,使“我”成为“我们”,并让更多的人汇入到“我们”中来的“我”。不少博客是由黑客演变而来的,如著名的博客网站Slashdot的创办人罗勃·马尔达就是Linux社区中的一员,因为“知识共同体”是他们共同的血缘。在博客和黑客的世界里,借用邓恩的诗句来说,“没有人是孤岛”,每个人都是同一个大地的一部分。单个的博客不是一个自足的点,而是一个知识网络上的节点。相对而言,博客比黑客更明显地表现出“节点”的性质来。与黑客相比,博客的知识门槛低得多。博客的“源代码”本身就是开放的。博客的文本是一个“天然开放”的文本,而不是一个“只读文本”。博客的文本提供了不少信息,但博客本人往往不是作者(版权所有者),它自身可能已经携带了不少链接,但读者可以加上自己的链接。与传统媒体不一样,博客文本不谋求甚至消解“作者主权”,博客不是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自己,而是通过已有或潜在(有可能被其他人加上)的链接,把注意力引向一个个“他者”。最重要的是,是让把读者引向读者自己,让读者成为作者,从知识和信息的消费者变成接供者。万维网是互联网的核心技术(“超文本传输协议”,即HTTP),而万维网的核心是超文本。没有万维网技术之前的互联网,差不多只是一种改良了的电报技术。基于超文本的万维网,使得我们能方便地从一个文本中逸出,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文本。但遗憾的是,即使是在今天,互联网上的媒体并没有充分地利用超文本的特性。互联网上的诸多媒体网站,不过是电子化的旧媒体,其内容不过是电子化了的印刷文本,许许多多的ICP,确确实实是Internet Copy & Paste。无论是Email还是BBS,以及ICQ,传统媒体的痕迹历历可见,它们分别是互联网上的电报技术、互联网时代的海德公园或民主墙,互联网上的电话技术。它们与www和http的距离其实很远。博客做的,是“把恺撒的归恺撒,把上帝的归上帝”。它要现身说法:新媒体到底新在哪里?它要反抗互联网对于超文本的遗忘。超文本说到底只是一个包含无数个门的“门厅”(gateway),并且持续地把房间变成门厅,而印刷文本则如同一个只有一个入口的房间。二者的差别,恰好对应于“知识共同体”与“知识个体户”、“知识网络”与“知识孤岛”的差别,也对应于“开放源代码”与“封闭源代码”的差别。有关超文本与文本的不同,以及超文本的文化意义,本人在《孤独的狂欢》中有较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赘言。这里我只补充一点。已经有技术专家指出,“超文本”虽然是一个相当晚出的技术术语,但“超文本”的理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犹太人的法律文化。犹太人的法典《塔木德》是一种看起来多少有些奇怪的法典。表面上,它由正文与后人的注释两部分构成,但两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部分互为正文和注释。而且,注释也是多层次的,包括对注释的注释,对注释的注释的注释…… 《塔木德》的特点是:它是一种开放的文本而不是一本“只读文本”;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只有先后之分,但在权威性上没有差别,从而出现了一种泛作者和泛读者化倾向;《塔木德》的所有作者组成了一个非共时性的知识共同体,使一部法律在时间中不断优化、升级。如此说来,塔木德的作者可不可以算作最早的博客? 超文本的力量 博客的使命是“把属于互联网的还给互联网”。正如《沙龙》(Sloan)杂志在评价博客的未来时说的:“Blog的未来并不在于是否把《纽约时报》拉下马来,它的未来在于使自己成为一种发掘网络无限链接能量的力量。”在互联网时代,知识的力量更多地表现为知识共同体(通过网络相互链接、聚合在一起的知识个体)的力理,“知识就是力量”有了一种新的版本:“超文本就是力量”。因此,要了解不同于组织中的知识团队成员的博客(虚拟知识共同体)的特点,我们有必要在哲学的层次上弄清楚:超文本与文本的差别到底何在?相对于文本,超文本有什么优势?提出“注意力经济学”的高海伯(Michael Goldhaber)指出,在阅读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注意力不对称。读一本书,就是向一本书的作者付出注意力(pay attention to the author),但读者的这种付出是不受回报的,尽管读者时不时感觉到作者在注意他,就像当你凝视一幅画像的时候,常常感觉到画中人也在盯着自己,当你换一个角度看这幅画的时候,你感到画中人的目光随着你的移动而移动。事实上,作者是高高在上的。他在写一本书和一篇文章时, 他总是努力做到“自圆其说”, 总是有意无意地置他自己的视野、见识上的局限所造成的种种纰漏于不顾, 否则他根本不能写完一本书和一篇文章。 “自圆其说”必然以或多或少、 或显或隐的固步自封、妄自尊大、 削足适履、 固执己见甚至强辞夺理为代价。可以说, 印刷文本都不免是作者有意无意设的“ 意义的陷阱”。 然而读者很难意识到自己已陷入到“意义陷阱”中,即使意识到,他也很难自拔。另一方面, 即使作者极力避免强辞夺理,但一本书毕竟是一本书而不是一个超级图书馆,何况说到底,一个超级图书馆很可能是一个更大的意义陷阱,无论是一本书还是一个图书馆,其实都是长度不一的死胡同。印刷文本所遵循的,是一种“线性层级格式”(linear hierarchical format)。这种格式又决定了“作者主权”交往模式。也就是说,印刷文本是一种“只读文本”(read-only text),一种线性的、等级森严的文本,一个“哑终端”(dumb terminal)。印刷文本从外在形式到内容都是固定的“成品”,读者无法把它拆散和重组。印刷文本的完成,实际上是将作者写作过程中的无数的偶然性关联梳理成为一条清晰的思路,并用文字呈现出来。作者声称这就是他意识的表达,实际上是在用公共话语(“印刷词”)来强行干预意识活动并捏造“意识活动”(具有前定的连贯性的进程)的行为。自上世纪末以来,为数不少的哲学家和文学都意识到文本的暴政,尽管他们也不得不借助于文本的暴政来反抗暴政。罗蒂反省哲学旨趣的这种转变时说:“文本的连贯性并不是在它得到描述之前即已存在的东西,就像当我们将一些散乱的点连接成线之前这些点并不具有连贯性一样。所谓连贯性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这样一个事实:有人在一大堆符号或噪音里面发现了某种有趣的东西,通过对这些符号或噪音进行描述使它与我们感兴趣的其他东西随联系了起来。” 罗蒂敏锐地看到,他所批判的连贯性信念实际上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在亚氏看来,世界(自然)的成因一共有四种: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自然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在一种内在的目的(“隐德来希”)的驱动下赋形的过程。而知识活动(爱智)就是要超越表面的、偶然的或外在的东西而达到内在的本质。深受亚里士多德影响的哲学家和文学家们相信,意识中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种“隐德来希”,能使混沌的意识逐渐赋形,写作和批评的使命就是以看似相反的方式来呈现、揭示这一前定的连贯性。灵感的出现,就是这种这连贯性在意识中的突然彰显。而在罗蒂看来,作家和批评家的洞见也许令人激动和令人信服,以致于使人产生了某种幻觉,认为“本质”就已经被揭示出来了。“但是,那令人激动、令人信服的东西实际上只不过是根据解读它、激发它的人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对我来说,打碎‘使用文本’与‘诠释文本’之间的界限,而仅仅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目的区分出‘使用文本’的不同类型,也许更为简单。” 打碎“使用”和“诠释”之间的界限,包含着一种典型的反本质主义和反基础主义的主张。真理不是映照出自然之“隐德来希”的镜子,而是人的意识自身编织的信念之网。罗蒂特别强调,这张网不是由一位网络之外的织工在编织,而是由网络本身在反复自我编织,即不断拆开旧的网结,同时又不断地织上新的网结。在这张网上,任何一部分都可能被拆开,没有任何一部分可以被认为是网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就是说,这样一张网是没有中心和边缘的区分的。现在我们看得更清楚了:博客要做的,是提供这样一种信息和知识平台:作者与读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文本的使用者与文本的诠释者(衍义者)之间没有明显的边界,一个文本与网络上的所有文本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网络日志就是一个“开放源代码”的引导性文本,它更像是一个具备导航系统和多条航线的“港口”,一方面,阅读的过程既是从这里出发航行的过程,也是一个扩建和重建“港口”的过程——众多的读者可以成为众多的作者——在上面加上自己的内容和链接,使这个文本的资源大大丰富。这样,一个文本就是自然而然地成为小型的、基本粒子式的知识共同体。在这个知识共同体之上,是包含众多动态性文本的更大的知识共同体,比如一个博客网站。超文本特性,使知识工人可以自由、活跃地流动,导致众多的知识化合作用,不断形成新的知识共同体。传统媒体,即以文本为信息和知识载体的媒体,也能形成某种意义上的信息和知识的共同体,但由于作者与读者的界线森严,读者与作者互动性微弱,更谈不上读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性。而博客——文本的初始和暂时作者——是在技术上得到保证的虚怀若谷的作者,读者发现文本中有无数的作者位置虚位以待,随时可以成为一个暂时的作者和知识导航员。相对于传媒体,作为虚拟信息-知识共同体的博客之所以是一种“杀手应用”(killer app),是因为它可以将各个知识和信息领域里的高手和最知情者聚集在一起,组成无数个规模不一的梦之队,让各个领域的“奥运会”长年累月地在网络上举行,让正规组织中无用武之地的黑马随时出场。当德拉吉把一篇讲述“我们的总统对一个名叫莱文斯基的女孩微笑”的花边新闻稿寄给《新闻周刊》和《时代周刊》时,遭到的是无一例外的冷遇。相对于那些暴风骤雨般的新闻,这德拉吉的新闻稿听起来是一些无凭无据的闲言碎语;有如此强大的微软在,Linus却在斗室里编写一个小软件……这些,都让人想起了一个情景:一只蝴蝶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扇动了几下翅膀。一个的构想,一个设计,一个创意,甚至一个疑问,在出现的时候往往是微不足道的。但作为一个复杂系统的信息传播和知识创造机制,互联网能让它们有可能产生“蝴蝶效应”。德拉吉和Linus都不是博客,但他们与博客有实质的相通之处。最重要的是,导致他们引发蝴蝶效应的机制与博客生产、传播知识和信息的方式——内容相关的知识、信息之间,知识旨趣和知识背景相通的知识工人之间的超文本式的链接——是相通的。 知识风暴是如何形成的? 要详尽地描述近乎“黑箱”的蝴蝶效应产生的过程几乎不可能。但我们可以把在网上发生的信息和知识的蝴蝶效应看作是一种由某个肇始于某个节点的知识和信息的疾速繁殖。事实上,某个理念迅速触发出巨量的知识和信息,是知识和信息生产中常见的情形。最常见的是在个体头脑中出现的“灵感”现象和小型群体中的“头脑风暴”。不过,网上发生的知识和信息的“蝴蝶效应”,其规模和强度远远大于个人的 “灵感”和小型群体的“头脑风暴”。从心理学上讲,所谓灵感,就是特定的情景、语境使潜藏在人下意识和无意中的大量隐性的知识和体验进入到意识层面上来,头脑中某个“链接”被突然打通,意识活动因突然获得巨大的支援力量而倍感强劲。而成功“头脑风暴”也是通过充分的知识和信息交流,将每个人头脑中的平时没能展示出来的隐性的知识和信息调动起来,相互冲击和激活,群策群力,形成富有创造性的理念和构想。有过灵感突现,经历过成功的“头脑风暴”的人,都会感到,自己知道的东西其实远远多于、优于自己以为自己知道的东西,自己的头脑中一直存在着许多“看不见的珍藏”,如果不是由于一次偶然的触动,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竟然有如此多的“珍藏”。用比喻说法,灵感突现和成功的头脑风暴,就是将人日常状态下平淡、线性、像文本一样的意识活动,变成了超文本式的意识活动,从某个意识“节点”点击进入,出现了别开生面、别有洞天的局面。著名的知识管理专家Thomas H. Davenport和Laurence Prusak认为,所谓“知识管理”,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调用组织或个人本来已经拥有但可能不被觉察甚至彻底遗忘的知识资源。知识资源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它有如一座漂浮在水面的冰山——大部分隐没在水面下,只有一小部分露出水面。对于知识,人们最常犯的一个错误是:只关注水面上的一小部分,忽视或无视大量被遗忘和渗漏的知识。说得更直接一点,知识管理就是最大限度地防止知识渗漏,并最大限度地促成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所谓隐性知识的特点是:主观的,不易语言化和形式化的,隐藏在人的脑中,透过行为、经验、习惯表现出来。显性知识: 可以用语言传达,具有语言性与结构性。 知识创造是经由隐性和显性知识互动(知识回旋)而得。包含着四种运动:一、 从隐性到隐性。个人间分享隐性知识,主要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使隐性知识得以传递。师传徒受是其典型形式。二、 从隐性到显性。即对隐性知识的显性描述,将其转化为别人容易理解的形式,这个转化所利用的方式有类比、隐喻和假设、倾听和深度会谈等。三、 从显性到显性。这是一种知识扩散的过程,通常是将零碎的显性知识进一步系统化和复杂化。比如学校教育。四、 从显性到隐性。团体工作、干中学和工作培训等是实现显性知识隐性化的有效方法。 这四种运动,构成知识螺旋的运行(如下图所示),可以不断提升下一次知识回旋的起点,组织的知识基础不断扩展,组织的能力不断提升。 人们常常说,“灵感”常常是可遇不可求的。换言之,它是难以管理的。事实上,灵感纵然不是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招之即来,但它也是可以管理——对隐性知识资源的有意识的、程序化的调用。一些人之所以比另一些人有更多的灵感,除天资外,还与其对隐性知识的管理方法密切相关。而“头脑风暴”也是知识管理的一种形式。不过,从管理的角度看,相比于Blog,有意识地触发灵感和开展头脑风暴都有明显的缺陷,比如偶然性大,可重复性低,参与者的可选择范围小因而智力搜索的范围小,成果的传播范围也小,脑力震荡度低,等等。 Dylan Tweney认为,Blog就是一种“快捷易用的知识管理系统”,原因就在于前面已经提到的,Blog能“发掘网络无限链接能量的力量”——网络日志作为一个初始文本,它能将高手、最知情者摩肩接踵地卷入其中,可能将文本中看似平淡无奇的词语变成一个个别开生面的链接,其意义的丰富性、冲击力大大超出初始文本,进行接连不断的“登堂入室”的游戏,形成一轮又一轮的意义风暴。当我们阅读一个文本时——哪怕这个文本向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知识,作者在写作时动用的大量的知识资源很多都被作者或者出于自私和狭隘或者出于粗心而隐去了,我们难以窥见作者的搜集信息、积累知识的全过程,我们也不知道不利于作者立论的种种反面意见……我们看到的,只是冰山露在水面的一角。如果我们知道这个文本的“源代码”,我们在阅读时进入创造性思考的空间将会大大增加。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看,超文本对于文本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它是一个允许隐性和显性知识互动,形成知识回旋的空间,即形成巨大的知识风暴的空间。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又一个新版本是:“博客(Blog/Blogger)就是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