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无忌
(aniil2003)
,女,广东省佛山市人,2003年2月2日注册成为八十年代会员,八十年代
钻石会员,文学网特邀个人专栏作家。
比如,走来走去很难过。
发表日期:2003-9-3 20:12:51 阅读次数:24次 八十年代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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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这么多文字,到最后则是喜欢这些格子里面的风花雪月。
走了这么远的路,不见柳暗,却见荒芜一片,一片。
寒流里,噤若寒蝉。
其实,属于自己的很少。
1:下午,与朋友从茶厅走出来。不远处就撞见他的车向我这边驶来。我跳上车,昂着头,举起右手敲打着车顶。
干嘛了?他些许无辜的望着我。
音箱里传来莫文蔚的歌《他不爱我》,我继续用手敲打着车顶。
怎么?有人欠你八百万不还了是不是?他左手扶着方向盘,身子微微倾向我这边。
是啊。我不活了。
他指了指后车座上的水果问,吃吗?
张爱玲说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真好。我又说道,明天我要去珠海。
好。他说着就将一叠钱塞进了我的背包里。
下车时,我撇了撇嘴,欲言又止的样子,有些无奈。
2:去珠海是我一刹那间决定的。作这个决定时,我着实欢喜了一阵子。这样无目的的漂流,是需要绝对的勇气和魄力的。尤其是作为一个女人。
客车抵达珠海稽查站后,我办好了边境证,坐在商店里和老板,保安一边吸烟一边聊天。我交代说,等会你们见到一位个子高挑,卷发的靓女就是来接我的人了。
半个小时后,老板说,来了来了,果真是靓女。我一屁股从椅子上跳起冲出商店,只见她穿一见露背的背心,一条牛仔短裤,目光在人群中收寻。
两年没见,她样子没变。
她看到我很自然的笑了笑,但她并没我想象中的那样兴奋或是感动莫名。一路上,听她说着自己近年来的事,我感觉索然无味。的确,事不关己。而我同她,相识多年,却也称不上知心之友。
现在还抽烟吗?她开始问我的生活。
抽。一天一包。
她没问我现在是否酗酒如命。因为,她反感酒精。
走进她租来的房间里,凌乱不堪。破旧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台21寸的电视机,电视机上搁着一台VCD,抽屉下是一台不知什么名堂的游戏机,看起来很普通,但据她说价格不菲。一架折叠式的衣柜失去了平衡,仿佛一碰既要倒塌。衣服,用品乱七八糟的躺在地上,床上,给人很绊脚的感觉。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她的生活潦倒或是窘迫,相反,她生活得很好。
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天已经黑了。我躺在床上,窗外的吵闹声透过帘子闯了进来。车鸣声,吵闹声,划拳声,笑声,尖叫声,叫卖声,还有十多岁的女孩子抱着吉他给客人唱“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混淆的声音充斥我着的大脑。
来珠海之前,我是想把一半的时间放在这里的。
极端的人是容易受环境的影响的。
所以,看来这次珠海之行是错的。我想着。
阿琴不愿煮饭,我又不想出门吃。于是,一天两顿都是叫外卖。每次,我叫红烧鸡块,她叫红烧鱼块,吃饭时,我总是在她的饭盒里把鱼翻来翻去。好象是在宣泄一种不满。可这个阿琴却不擅长洞察人心。她去逛街,我就躲进网吧里。网吧里的老板很客气,说我是新面孔,我说在这里探朋友,然后他就笑,脸上有很多痘子,但并不让人反感,很亲切。
那天下午我正在上网,接到阿琴的电话,她说,你马上过来XX酒店,我让你见见我澳门的老公。我赶紧下线,打了辆出租车过去。在一间KTV包房里,见阿琴很甜的依偎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穿着宽大的衬衫,戴一条很粗的金项链,脸黑,奸笑。我坐在离他俩很远的沙发上,盯着电视屏幕里播放的一首MTV《囚鸟》在心里跟着和唱。
我隐约听阿琴对那男人说,她是我同学,最好的朋友,这次过来看我的。
我翻了翻眼,冷笑一声,我何时荣幸成了她最好的朋友?
那男人将阿琴推开,笑着跟我喝了杯酒。我怎么越看越觉得他就像战争里的汉奸?
我问阿琴拿了钥匙,夺门而去。
当晚,我跟阿琴说我明天回去。她也没说什么,调好了闹钟,继续打游戏。我则躺在床上,对着墙壁很快睡了去。
第二天,我站在车站门口点了支烟同她瞎扯起来,珠海老外多不多,珠海好象没多少辆名车,你那老公看来不错。汽车启动的时候,我望着她的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她完全被男人俘虏了。因为她告诉我,她不想结婚,想做别人一辈子的情人。可这个女人,能有几年的青春做男人的情人?
她脸上的斑点,暗示着她唯一的资本已在逐渐殆尽。
回到家我开始大扫除。
我打电话告诉他,我很失败,我回来了。他糊里糊涂的说,不可能不可能。
3:还是喜欢黑夜。白天,我会将窗帘放下来,不让阳光逼近;黑夜,我又将窗帘拉开,让细腻的凉风从四处拥挤进来。
喝酒对我来说,已经是平常事。大概能跟吃饭品头论足了。况且,身边不缺酒鬼,是只喝酒而不交心的那种。没有所谓,各取所好,失之我幸又如何?
我翻出手机里的一条储存的信息,自己打出来却因不知发给谁才存了进去。
寂寞的时候点上一只烟,吐出的烟圈织成一张你的脸;哭泣的时候喝上一杯酒,让滚烫的泪水融入酒杯的液体里跳出你嘴里曾经的甜言蜜语。这是多么可恨。
犹豫了一会,发给了一位朋友。与他聊天,倾心的聊天,其实是一种很高尚的享受!但是我不敢把他去倾慕。真的不敢,也许是不需要罢。
在家里。我喜欢坐在客厅里。很大很大的客厅,一张餐桌,一张沙发,一盆植物,一台残旧的音响。喜欢这种空荡的氛围,随心所欲的踱步,不停的。就像在走一条路,走来走去,留下很多。比如,回荡的声响会很动听。
我一直处在流浪或不流浪的天平上独自伤怀。如果说,我能不顾家人的感受的话,那么我可以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我爱的人,去到处流浪,去做一个彻底流浪的女人。而首先要去的地方必定是西藏!深心里,我认为,流浪的人都是从那个地方开始的。
现在提起西藏,想起生日那天他开车带我去佛山逛街的时候说他去过西藏,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他说,她帮他洗袜子,很认真的洗;他说,她很会作爱;他说,她爱他……
打住。
能够一生得以流浪,前提是要拿出资本。所以,这是我困惑,汗颜的根源之一。
所以说,一个流浪的女人在我眼里是伟大的,是出类拔萃的,是绝对令人心动的。
而我,攀爬不过这道坎。
困在死胡同里,是我的悲哀,也许就是一种宿命。
4:撰写《烟·雨·梦》,我花了三个通宵的时间。这不知是第几次在后来的文字中提到这篇文章了。我的确很怀念它。读起来像是读别人的故事,其实只有自己知道,那是在读自己的一段爱情。
比如,我气急败坏的仍过很多东西,仍了又捡不回来。朋友抓住笑柄说,自作孽不可活。
比如,我生怕他拆穿我的谎言。
比如,我担心他离开我,而我却连一根稻草也抓不住。
反正,近乎垂死在这个潭里,我的泪水没有人看到。
往往不知经历的这段情到底是痛还是无奈,而且自己担任的还是一个无赖型的角色。
他的玩世不恭,令我很难以下笔将其描述个周全。
他说,他现在不敢出街,怕有人随时将他绑架。
街上,他开着皇冠,一辆奔驰超过他。他说,开奔驰也别这么拽,走路就行啦。
公共场所,他向别人介绍我是他秘书,刚上任不久。听者无不欣赏的将我上下打量。
往往,我的脊背发冷。
我总是在找一个时机,刮他一巴掌,离他而去。似乎只有这样,我方可卸下这沉重的负累。接着扑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找足理由,哭个天昏地暗,肝肠寸断。这不失之为一个小女人的行为。然而,我是渴望的。我会放下这个担子,而不会像其他女人边嚎啕大哭边扳住男人的双肩说,如果爱你是条死路,你不能见死不救。
5:我总是在说,在文字里说着一些事,一些经历,一些过程。最后,极想去肯定一点,用“风花雪月”来笃定这种坚贞,这种执着。
如果有一天,我逐渐呈罢笔之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风花雪月已经不再,没有资格再去经历这种曼妙的情怀。或者,蛰居在隔离的空间里,把容颜用工具勾勒出来,然后定在某一时间上,接受生老病死,接受无言的痛楚,抑或是将某个人抛出心口。冲着自己破口大骂,去他妈的尘埃不落定,去他妈的如此动情是为那般?然后披散着头发,穿着高跟鞋,穿梭在无人的黑夜里,去撞,去抨击有力的物体。然后,沉默。就罢。
后来。后来。
黑夜跳出了舞蹈。接踵跳出一切潜在的遗憾。
6:我突然害怕把自己内心里的东西呈现出来。颇有被窥透之嫌。所以,意念上穷词的时候会夸词一些。相信这是一种对隐含的涉猎吧。
这样走来走去多么难过。
是的。很难过。
写于感慨,写于黑夜,写于一道无法脱离的轨迹。
无忌,将帷幕拉下来,有一句词:流浪到最后,我仍可以呷一口酒去冲撞夜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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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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