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无忌(aniil2003),女,1981年06月出生,广东人,2003年2月2日注册成为八十年代会员,八十年代白金会员、站长,文学网特邀个人专栏作家。


沉重的风向。

发表日期:2003-11-3 6:50:29 阅读次数:34次 八十年代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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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了,这个穿一件长袖衫还觉微热的天气,干燥得厉害。
  走在一条正在修建中的路上,令人浮躁不安。即使车辆行驶缓慢,遍地的灰尘也能腾空而起,随着风儿没有方向的飘。行人捂着鼻子,把表情藏在手掌里,匆匆的走。

  这样的天气,我每天喝两公升的水。冻的,很大的一个玻璃杯子,满满的水,一口气“咕隆”的往喉咙里灌。之后喘出一口气,跟喝扎啤时一样,像卸下了重物。
  
引子:琼谣的笔诞生了子璇,将所有的错误抹掉,用“完美”作句号。

  我喜欢子璇。梅若鸿没能与她相爱并结为伉俪,我深感遗憾。但我不是琼谣,或许只有琼谣的笔中才会太充满神话和过于波折连连。而我则喜欢顺理成章,不着重过程,只看紧结局。不管是喜还是悲。
  
  清末年代。
  子璇脱光衣服只拿一块白布遮羞给梅若鸿和死党们作人体画。难掩的风情万种。矜贵的笑不露齿。驾着马车时,又是英姿飒爽。我惊叹那个年代,有着这样一位气质脱俗,不作矫情的女子。

  梅若鸿性情暴戾,眉宇间极具阳刚之气。
  他整日呆在水云间里作画,将自己的画视为珍宝。生活上虽狼狈不堪,但有死党们的伸援之手,日子倒是闲适,快活。

  我看这部电视剧以近痴迷。我认为子璇和梅若鸿才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子璇不嫌梅若鸿潦倒而不羁,梅若鸿赚了钱不需给子璇买花戴。浪漫的水云间使“爱情”不会有困难。

  然,梅若鸿手中一只梅花簪子的归属是杜芊芊,就彻底宣告了他与子璇永远的死党之情,再无其他。
  我就这样,看到子璇微昂的头,高扬的笑一点点溃散了下来。

  这是一部琼谣剧〈梅花三弄之水云间〉。
  故事的结局虽美,但整体错弯很大。子璇怀上孩子时,并不知道两个画家哪个是孩子的父亲。直至真相大白,幸福终生。
  我记得。子璇的错,源于那场醉。

正文:“我”“子璇”这两个女人犯下的错几近相同。子璇得以幸福,而我千疮百孔。

  五年前,我像他们那样欢喜的欢喜着他们。
  时间的推推磨磨,欢喜就到了悲伤,就有了一个过程。我讨厌这个过程。

  我经常和新子,幺妹三人去四姐的前任男友经营的那家酒吧喝酒。酒吧里大多数是老顾客,彼此都很熟。我们可以和每一张桌子上的人赌酒,划拳,嬉闹。

  有一晚我和新子幺妹在酒吧门外和一男一女打了起来。当时几乎全酒吧的人都冲出来站在了我们这一边。其中有个男人把一男女揍跑。他叫永汉,他的眼睛很明亮,笑的时候可以遮住平时眉宇间浅浅的邪气。
  我是多么的喜欢这间酒吧和这里跟我喝酒的人,还有永汉。

  时至今日,五年了。反刍的回忆生出僵硬的疼,我落下泪来。
  永汉群殴将一名黑社会老大打伤。黑社会老大的手下们千方百计的做大口供及夸大证词将他送进了监狱,判了四年。

  我摸着肚子里孕育着近两个月的生命。人生灰暗,没有颜色,痛不欲生。未婚先孕的我忍着生活的捉襟见肘,硬是将孩子生了下来。女儿出生不到半年,永汉的父亲就把孩子夺了去。这个面目狰狞的父亲,在商场上滚爬多年,有的是能耐和心计将孩子占为自己的孙女而不认我这个媳妇。

  我说服自己这是前世的一场孽债,今生必须要偿还。

  三年后,永汉提前释放。
  女儿接受这个他,虽然从不叫他一声爸爸。他带着女儿找到我。这不是团聚,是做最后的清算。
  面前的这个男人,在我脑海里已是面目全非。
  他说缘已尽。
  我不会像子璇,微昂的头,高扬的笑一点点就这样溃散下来。我犹如与面对一位新朋友,一直礼貌的微笑。
  他说祝我幸福,仍下父亲给的一张支票后扬长而去。

  我说过,过程太不美丽,太不是个值得去创意的东西。认识永汉那年,我17岁,骨子里叛逆,和永汉仅恋爱半年,他就去了服刑。孕育期间,我担起万人所指的重创。孩子被夺走后,我性情张扬,糜烂不堪的活着。绝望早让我失忆和怎样使自己得过且过。

  我拿着支票到银行,提出了支票上金额的钱。
  原来,挥霍就是我的资本。拥有了钱,拥有了那间酒吧里的一群酒鬼。夜夜笙歌,夜夜买醉,我如此的痛快。
  
  永汉出狱后,重操旧业——赌钱。
  他有些骨气,除了那张支票,从不用父亲的一分钱。
  听朋友说,一年的时间,他就买了一辆本田的小车。买车的当天,他载一车人到一百公里外只是去吃了一碗粥然后又开车回来。

  我听了,笑翻了。

  永汉其间也相处过一个女朋友。那女的邋遢,不“旺夫”。他一直输。半年后,永汉把她的衣服仍在门外,换了锁。后来朋友去婚姻介绍所给他物色了一名女子,很漂亮。永汉一见就喜欢,想同人家真心实意的过生活。他倒也不瞒人家,第一晚约会就将自己的“暗底”全盘脱出,说坐过牢,没结婚就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女子见他真诚,知道他有些背景,也就答应了。

  永汉的父亲做房地产。用旧话说,他就是个殷实的地主,有好几处商品楼。儿子要结婚,他欢喜的送出了一套三室两厅。剩下的礼金,宴席费,装修费,家私,永汉一律自己掏钱,坚决不接受父亲的一分一毫。

  永汉的婚礼热热闹闹,当晚我照常在酒吧和朋友们喝酒,只不过比往日过量,喝得酩酊大醉。我听着张惠妹的《解脱》,手里拿着飞骠在酒吧里飞来飞去,朋友们生怕中骠,都不敢向我靠近,连上厕所也小心翼翼,甚至是鬼鬼祟祟。

  我则一边乱飞一边狂笑不止。

  我曾经想,如果有可能,希望能与全世界的人大醉一场,然后数着烟蒂,数着酒瓶。最后沉沉的睡去,醒来就和所有的人成为陌路。

  我穿梭在白骨森然的走廊,被迎面扑来的风失去了宽阔的路。

  一年后的一个深夜。我在家冲凉。永汉打来电话,新子接的。我走出浴室,新子告诉我,永汉在楼下等我,很急。他在道上吃得开,打听到我的电话和住址毫不费力。我顾不上擦湿漉漉的头发,身上的水,从床上一把抓过浴巾裹住身子冲下楼去。

  永汉一见到我,猛的冲上来甩手给我一巴掌。我跌倒在地上还未回过神来,就听永汉骂道:“臭婊子,孩子是谁的?”我一头雾水问:“什么孩子?”
  “你给我生下的那个野种。”永汉气得牙齿绷绷响,把我从地上抓起来。
  
  有的人处在崩溃的边缘还有挣扎,而我还来不及呼喊就已跌进死谷,落了个尸骨无存。

  原来。永汉结婚后,女人想再要生个属于他俩的孩子。谁知一年了,还没有反应。于是俩人双双去医院检查。检验报告出来了,问题在于永汉,而且医院初步检查认为是天生的。

  所以,永汉认定,我生下的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事实上,永汉带着女儿去医院DNA亲子鉴定,证明女儿非永汉之女。

  女儿的父亲是另一个男人。而我对那个男人的印象淡得似乎遥远到了一百个世纪前。酒吧里邂逅的一夜情,醉后的罪。

  当初说服自己的那场孽债是个预兆。那么,我偿还的对象究竟是谁?

  我做贼似的找到女儿。她童真的眼神无邪的望着我,我有片刻的犹豫。真的要把她送进孤儿院,让她在那里受心灵的缺陷和孤独?

  永汉会接受这个孩子,一如既往的疼爱她。这点我坚信不移。然,凭什么这个出生不干净的孩子要上帝的恩慈?我恨她的父亲,他肮脏的精血不该培植出这个孩子美好的命运。我甚至从孩子的脸上浮想到那个男人一脸横肉,奸笑的嘴脸。

  我强行把孩子带到了一千公里外。在交给孤儿院的院长时,我狠狠的在她背上咬了一口。血立即从背上渗了出来。她很痛,在挣脱时竟然一挥小手掴了我一巴。我怔了怔,随后放肆的大笑走出了孤儿院。院子里雪白的墙壁,是我脸上的苍白。

  孤独漆黑的角落里,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搁在我的脖子上,“久久,久久……”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亮得犹如刀刃上反射的光一般,有力,不容抵抗。

  梦里,我承受刀光的稀绞;醒来,寂寥,麻木开始延至冰冷的身躯。
  麻木战胜了沉痛,灵魂不再。我可以躺在白色的床单,做有血有泪的梦。我睁不开眼睛,没有风尘,多好。

  有一种可怕的空洞。不急促,不难受。先是心里空,接着是经脉,血液,肉骨,气息缓缓的空,随后空洞得魂灵就飘升了。空了,一切都空了后却还在被无形的力量继续的抽空。

  深秋的风刮起,没有寒气。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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