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完成这部作品第二稿不久,一个振奋人心的喜讯传来:2002年十一月八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亿万人民的期盼中召开了。 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 会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人们开始把关注的目光,一齐投向了中国的农村。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瓶颈”! 接下来,2003年一月六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在京召开了。从形式上看,它是一次“例会”,因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年年都开,可是这次“例会”确实又是非同凡响的,它进一步强调要形成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完善体系,而不再是原来的“零打碎敲”,这一点被认为是中国在新世纪新阶段解决农村问题的“重大新思路”,其锋芒所指显然是城乡的“二元结构”;会议提出了新要求,这就是,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指出: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胡锦涛在会上就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也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了部署;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 理性的思维和求实的精神,正在主导中国改革的未来! 这是中国九亿农民最大的福音! 接着,国务院办公厅就以2003年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值此新春到来之际,送给中国农民的又一份厚礼,九亿农民企盼多年的“公平对待”终于在中央的文件中得到了承诺。文件中的许多规定,其根本所指,就是给农民恢复“国民待遇”。 凡是熟悉中国农村改革的人,都不会忘记曾经有过的“五个一号文件”的历史。从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六年,党中央连续五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这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当时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得中国的农村工作赢得重大突破。此次“一号文件”的重现,让人真真切切掂出了新一届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切之情。 2003年三月,世人瞩目的“两会”在京召开,可以说,“三农”问题再次成为这次“两会”最为引人关注的话题。就在这次会议上,原来只属于学术语言的“黄宗羲定律”,经过新任总理温家宝的转述,走出了书斋,广为人知。“共产党人一定能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温总理的这句话显示出了新一届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勇气和决心。 2003年四月三日,温家宝正式出任国务院总理的第十六天,新的一届中央政府就召开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行动之快,节奏之快,说干就干,同样让人想到,他在就职当天答记者问时的一段表白:“我是一个温和的人,但同时,我又是一个有信念、有主见、敢负责的人。”他在这个电视电话会议上庄重地宣布:“中央决定,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 这确实又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项重大决策。可以认为,这一决策是连续两届政府所关注的改革走向纵深的一个里程碑。 当然,从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不难看出,改革的深入并不仅仅体现在试点地域扩大到了全国,更在于此次透露出的一些新的信息。一个最直接的政策变化,就是农业特产税将被全面取消! 新任财政部长金人庆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城市要反哺农村,工业要反哺农业。解决“三农”问题是本届政府主要施政目标之一。尽管我国还不很富裕,农村要全部享受公共财政也一时还做不到,但我们要坚定不移向前走,从现在开始就逐步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为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着更加有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向调整,中央已经确定,今后文、卫、教方面的支出增量要重点投向农业! 仅仅过去一个多月,六月一日,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又从八皖大地上传出:安徽省在全国继税费改革后再次率先推行粮食体制的改革试点,全面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全面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同时,全面地调整粮食的补贴方式,将原来通过国家粮食系统的间接补贴,改为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直接补贴到农民的手里。 这种以粮食补贴方式为核心内容的改革,可以说是对我国农业政策的一次重大的突破! 又过了一个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就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刻牢记“人民利益无小事”。紧接着,八月三十日,新一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便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这是一个开创性的立法。过去,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就不知有多少,多一项许可就多一次收费,收费不公开,不透明,老百姓不知情。有了这部重要的新法,不仅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权力运作过程中滋生的腐败现象,对进一步解决农村中的“三乱”也有了法律制度上的保证。 这一系列重大的举措,无疑是对原有改革“硬伤”的一种“修复”。也许,“修复”没有“突进”来得那么耀眼和激动人心,不是大刀阔斧,更不是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进,但是它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了民智,而且珍惜民力,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让人们看到了,新政府求真务实的政策图景正在渐渐展开。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这次将农村税费改革推向全国,仍还保留有“试点”二字,因此可以预见,这场已经被确定为“整体推进、配套进行”的伟大的农村改革,仍将会经历一个相当复杂而又艰难的过程。 今天,中国农村的改革,毫无疑问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身后无退路,脚下是雷区,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所有制问题,触及到了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相结合的问题,难度都是空前的。 但是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已经使得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具有了空前的社会基础和深化动力,具有了不可逆转的趋势,特别是,有着一个可以期待的以胡锦涛为首的新的党中央,我们没有理由不满怀信心,和九亿农民朋友一道,去迎接中国的历史上又一次壮丽的日出!
2001年十月动笔 2003年十月三稿
八十年代注:本书发表于《当代》杂志2003年第6期,全书34万字,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请到就近新华书店购买。 |